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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:年终为百岁老人“加薪”
     本报讯 (通讯员 孙庆春)为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,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,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,近日,山东省财政厅发出通知,2006年度全省2500多名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金,每人每月增发100元。

    2002年10月,山东省人大出台优待老年人规定,对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不少于100元的长寿补贴金,资金由当地财政负担。这样以来,在山东全省,今年由各级财政支付的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已增至200元。据悉,由省财政负担的这笔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,争取春节前发放到全省每位百岁老人手中。